应急处理预案及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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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8-10-25

依据教育部、民航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教委相关预案和有关精神要求,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维护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及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建设治学严谨、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业内欢迎的高等职业院校提供良好环境和坚实保障。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社会服务公司及驻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参照《上海市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学校实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过程和学校特点,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自然灾害类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类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及军训、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能源供应事故,有毒有害气体及危险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露污染等安全事故,核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主要包括涉及高校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安全类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件,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针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六)教育考试安全类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在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在学校举行的*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违规事件,以及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五、事件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

学校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将事故响应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级Ⅰ级,可能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Ⅱ级,可能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Ⅲ级,可能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Ⅳ级,可能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消除。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参考国家相关应急预警标准,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同时鉴于学校实际,比照国家标准细化为学校四级突发事件响应等级:校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校重大事故(Ⅱ级)、校较大事故(Ⅲ级)和校一般事故(Ⅳ级)四级Ⅰ级,死亡2人(含2人)以上或对学校造成大面积负面影响的特别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红色;Ⅱ级,死亡1人(含1人)或对学校造成较大面积负面影响的重大事故,预警颜色为橙色;Ⅲ级,有人员受伤或对学院产生一定可控范围内负面影响的较大事故,预警颜色为黄色;Ⅳ级,人员自身无伤害但已对学校产生较小负面影响的一般事故,预警颜色为蓝色。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建立完整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其他院领导

成 员:由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图文信息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航空运输系、航空乘务系、航空维修系、空港管理系、航空制造系、继续教育部、基础教学部。

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之下,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当中某一类突发事件成立专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并将专项指挥部构成情况纳入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中。

为有效、迅速应对突发事件,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面设立六个职能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依据事件性质类别,第一时间向专项指挥部报到,听从专项指挥部工作指令。

(二)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民航局、上海市教委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民航局、上海市教委、属地公安系统及属地政府应急部门分别汇报,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后勤保卫处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后勤保卫处、党委办公室共同配合。

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学校领导干部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专项指挥部设置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在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成立下列专项指挥部,由学校领导任总指挥,负责某一类突发事件的全权指挥处置。

1.专项指挥部基本职责是:决定是否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1)负责指挥处置本类别突发事件;

(2)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以及与其他类别突发事件的联系,决定实施处置方案;

(3)决定信息报送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指示、援助等事项;

(4)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时间和方式等;

(5)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具体设立的专项指挥部有:

(1)自然灾害与事故灾害类事件指挥部。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分管院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相关工作由“两办”协调,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该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民航局、市教委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后勤保卫处保健站具体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该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为: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完善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和组织学校师生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灾害事件;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突发事件防控机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安全类事件指挥部。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各分管院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相关工作由“两办”协调,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该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指挥涉及学校的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指导校内各系部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对学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事件指挥部。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图文信息中心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图文信息中心,日常工作由图文信息中心网管中心具体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主要工作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向上级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以及其他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做好校园网络软硬件安全运维工作;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机制;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事后及时进行总结和反思,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等。

(5)教育考试安全类事件指挥部。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教务处处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具体牵头、事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统一考试命题、保密、备用教室配置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工作小组设置及工作职责

1.信息联络与宣传组

工作组设在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安全稳定信息,对于一些有预警性和背景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上报院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研究与应对学校内外舆情工作。负责校内指挥命令上传下达。利用学校宣传工具积极开展正面宣教活动,负责敏感时期校内宣传媒体的把控工作。负责与校外宣传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口径。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

2.教育疏导组

工作组设在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学管系统,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系学工办及辅导员参与配合。主要职责是:做好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工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必要时,聘请心理干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心理疏导与安抚、心理健康咨询等相关外包服务。协助信息联络和宣传组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3.治安保卫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后勤保卫处分管副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各部门参与配合。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与技术援助,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4.后勤保障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计划财务处处长、后勤保卫处分管副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相关保障,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

5.外事工作组

工作组设在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动态信息,对有关学校涉外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间与外籍人员有关的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的联系。

6.医疗救治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其承担。组长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医疗保健站站长担任,具体人员由保健站医护人员担任。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病人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学校在条件许可前提下可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提供咨询和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构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该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设立信息员一名。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时接受院领导专项指挥部指挥,并配合各职能工作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2.广泛开展安全防范与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

3.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4.收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

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5.负责处置本部门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事件。

六、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职责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部门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

(二)以人为本、协同应对。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党支部的重要作用,依靠学校广大师生,努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它危害。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为指挥和领导核心、其他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做到依法办事、合情合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七、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该校区当日总值班人员、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值班手机:18916086800),不得迟报。学校当日总值班人员、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校分管院领导、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发生校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校重大事故(Ⅱ级),需立即请示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到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紧急情况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宣传媒体作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

(2)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保密:要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报告程序报学校分管院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和涉及部门。把学校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成员部门,通知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和涉及部门,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学校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民航局、上海市教委及属地政府机构,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上海市应急办、市维稳办、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安全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措施

1.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统一负责。

八、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一)校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校重大事故(Ⅱ级)应急响应

校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校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校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总指挥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校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校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九、应急结束

(一)突发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

十、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民航局、上海市教委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立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奖惩和责任追究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事故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除向学校领导报告和及时处理外,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物资保障

后勤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建立相关数据库和调配调度备选方案库。

(三)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一般情况由计划财务处预算资金列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主要由副处级以上干部、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机关后勤专业人员和学校师生组成。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十二、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宣传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校园网、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培训

学校组织各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人员的培训。机关相关部门等承担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专业应急队伍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演练

1.学校视情况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各部门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演练;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及各专业系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相关定期演练。

2.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后勤保卫处等部门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三、本预案由学校办公室制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事故

难类事件置专项

 

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事故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事故灾难性事件,主要指高校发生的火灾、校舍等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核辐射事故、化学危险品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学校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IV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重大事件(II级)

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较大事件(III级)

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四)一般事件(IV级)

对师生员工个体造成了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具体应急处置办法

(一)气象类灾害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范围内发生的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均属于气象类灾害事故加以防范和应对。

2.气象部门、民航局、上海市教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后,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该类突发事故专项指挥部应立即全力组织极端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做好人员疏散和自救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应情况。

3.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相关灾害并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根据学校实际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范围。

4.医疗救治组组织相关医技人员做好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医疗救助准备工作,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就近医疗机构援助。

5.治安保卫组组织相关人力物资做好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校园秩序委会及人员引导疏散工作。必要时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二)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后,后勤保卫处、保安接警后,应迅速报告学校当日总值班人员、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告该类突发事故专项指挥部,专项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专项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立即组织消防和相关技术力量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人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4.医疗救治组组织相关医技人员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就近医疗机构援助。

5.治安保卫组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7.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

8.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9.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10.事故处理后,专项指挥部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三)校舍、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校舍、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民航局、上海市教委、属地公安消防机构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人员。

(四)校园涉水淹溺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相关部门应对校内水面特别是浦东校区水面进行普查和登记,并事先落实组建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并进行训练和紧急救援演练。在校内水面附近醒目处立提醒注意安全的标志,并留下紧急求援电话。

2.学校发生涉水淹溺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校医要立即赶赴现场救护。

3.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组织人员将溺水者营救出水,视情况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五)楼梯间拥挤*故处理办法

1.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故后,专项指挥部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民航局、上海市教委、属地公安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

3.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六)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民航局、上海市教委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专项指挥部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七)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所在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专项指挥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警戒标志。

2.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专项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辨别或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专项指挥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指挥部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专项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环保部门报告。

(八)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专项指挥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九)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工作组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十)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各组织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部门或单位应配备完善的通讯工具,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单位留下可靠应急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单位的始终保持定期、定时通信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呼救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5.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十一)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保卫处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一旦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锅炉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后勤保卫处应立即将情况上报专项指挥部,专项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专项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校保健站医护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阀,并打开门窗通风。

5.对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信息联络与宣传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对大面积停电等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也要及时发布告示安抚人心。

7.事故处理后,要尽快调查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十二)突发放射源事件处置办法

1.对突发放射源事故,学校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相应的监测、应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各部门有具体领导人负责本部门放射工作的防护与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放射源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发现突发放射源事故的个人和部门,应立即汇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专项指挥部或后勤保卫处,并保护好现场,不得瞒报、拖延不报或谎报。有关部门应迅速确定放射源的种类、活度和出校日期。学校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告。出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同时报告公安部门。出现放射源泄漏等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同时报告卫生部门并将受照人员送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

4.放射源事故发生后,放射源使用、管理人员和单位要及时总结事故发生原因。指挥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专项指挥部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十四)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专项指挥部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由外事工作组及时向政府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专项指挥部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四、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校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2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

 

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全体师生、社会服务公司及驻场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

(一)发生在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集体性食物中毒。

2.传染病疫情。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人员死亡,或者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5.环境污染等原因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

6.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二)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据卫生部门发布目录)。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5.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6.发生在学校的、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 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区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大学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五)高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高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校应在属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后勤保卫处保健站明确我校归属地疾控中心具体联系人,一旦发生相关突发事件,确保联系到人。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涉及事件的相关部门。

责任报告人:后勤保卫处履行报告编制责任的医护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健康安全领导小组以及校医院报告,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校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或者校重大事故(Ⅱ级),专项指挥部可以直接报告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卫生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专项指挥部应随时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并每天上报上级相关工作组。

III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专项指挥部应及时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工作组。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上报上级相关工作组。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高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信息联络与宣传组把好信息发布关。

四、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

(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

(三)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如有死亡人员,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按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及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后勤保卫处相关负责人。

2.专项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组织校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打120 求助;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并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分类工作措施

(一)传染性疾病

1.开展专项业务学习,提高防治技术水平。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培训讲座,传授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对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性疾病的识别、抢救或治疗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2.按照疾病诊断标准,及时发现、报告疫情。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一旦发现符合诊断标准的传染病疑似病例或临床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向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应急救治处理,并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核实诊断,采取进一步措施。

3.校内发生疫情时,公共卫生类事件指挥部应立即根据初步疫情,决定采取措施隔离病人和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疏散周围人员。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及时调拨所需药品,做好可能发生重大疫情的应急准备。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严格消毒,保持通风,并配合做好疫点或疫区内的隔离管理等工作。教育疏导组应做好防治该种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如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疫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学校各个出入口,严防校外传染源进入学校。在疫情特别严重时,应采取封校措施。

5.对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由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隔离治疗,必要时可将病人转入卫生部门指定收治医院治疗。在诊疗过程中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防止医务人员感染。

(二)重大食物中毒

1.接到人员中毒报警后,治安保卫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报告专项指挥部。

2. 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迅速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治,并立即向专项指挥部及区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危重病人需做好转院、转运的各项准备和处理工作。

3.立即保护、封锁现场,调查了解所投毒物或可能扩散的毒源的性质。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人员,迅速检验、鉴定毒物,查找投毒地点,控制毒源。对于毒源有扩散可能的,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宣传,发现并控制含毒物品的扩散。同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消毒。如涉嫌人为破坏,应迅速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查破案件。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发现后迅速报告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和专项指挥部。

2. 后勤保卫处医疗保健站迅速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诊治,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向区卫生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卫生部门派专家会诊或将发病师生转上级医院治疗。

3.如怀疑该疾病可能有传染性,治安保卫组应立即封锁现场,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迅速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发病区域。

4.如涉嫌人为破坏,迅速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查破案件。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迫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专项指挥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附件3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类突发事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对高校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

二、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学校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II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Ill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BBS十大热门话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端。视情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IV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BBS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 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并经常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制度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报人或接报单位要及时报告专项指挥部、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后勤保卫处,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高校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III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民航局、上海市教委和公安部门通报信息,提请协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校园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四、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1.专项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IV-I级事件响应程序外,专项指挥部应立即向民航局、市教委和归属地公安部门报告,请求支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3.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专项指挥部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专项指挥部要充分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专项指挥部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安抚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5.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专项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IV-III级事件响应程序外,专项指挥部负责人还应及时深入事发地点,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延和扩大。对在*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

(三)较大事件(III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IV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系应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民航局、市教委和归属地公安部门。根据事件引发原因,指挥部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专项指挥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学校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和相关院系学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若有困难,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五、分类处置

(一)发生集会、罢餐、罢课、静坐、*、封堵道路和拦截车辆等*件

1.学校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件,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高校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成员要立即到位,由在校的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专项指挥部工作人员和各工作小组成员要立即打开所有必要的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2.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以及市教委和公安部门。宣传部门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师生的情绪。

3.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进行煽动、破坏活动。同时,要加强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

4.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5.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提供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保障。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6.若*件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专项指挥部汇报,由专项指挥部做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7.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8.对于较大规模(1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集事件,专项指挥部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9.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校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重大暴力性或报复社会的犯罪案件(指杀人、涉枪、绑架、以爆炸物等相要挟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

1.后勤保卫处、保安接到报警时,应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2.迅速向专项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专项指挥部调动各工作组迅速应对。

3.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抵达现场后以其为主,配合处理。

4.组织力量迅速封锁、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

5.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逻盘查,调动技防力量进行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三)学生自杀、走失事件

1.建立学生自杀、走失事件的预警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各系和学工部门、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努力做到定期摸排,经常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或情绪、行为严重异常的学生,并逐级上报。

2.校心理辅导中心和各系心理健康辅导员积极进行心理干预治疗,预防自杀、出走事件的发生。必要时,聘请心理干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心理疏导与安抚、心理健康咨询等相关外包服务。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所在院系和心理辅导中心应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工作,尽快消除其心理障碍。对不能消除心理障碍或有自杀、出走倾向的学生,其所在院系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防学生自杀或出走事件的发生。

3.一旦发生学生自杀、出走的情况,接报的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查找,同时向专项指挥部成员汇报。所在系负责人立即到位。对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对其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后勤保卫处保健站负责救护,所在系部派专人陪护,并与学生的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出走的学生,要尽一切可能寻找学生的下落,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四)游行、示威突发事件

1.学管系统挑选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信息员,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送所在系部相关辅导员、学工部门及相关院领导。

2.党委办公室及时掌握校园网信息动态,发现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文章后及时删除,并留存备份。对大量散发此类信息的网友,要查清其真实身份,酌情处理。如网上出现大量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煽动性信息,需及时上报专项指挥部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卫处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3.对出现游行、示威信息较多的系,学管系统应会同该系学生工作管理干部、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的情绪,对学生宣讲政府、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态度,要求他们从稳定的大局出发,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

4.专项指挥部或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大量可能发生游行、示威的警报,或校内出现游行、示威时,立即启动本预案,专项指挥部成员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工作组和各系、单位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5.专项指挥部领导及学生工作处、党委办公室、后勤保卫处领导,及相关院系领导、辅导员立即赶赴校内游行地点,稳定学生情绪,进行教育疏导,各系包干负责、分散隔离,并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

6.对于较大规模游行、示威事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围墙以内。如事态无法控制,大批学生欲冲上街头,应立即向上级请示,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7.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以及市教委和公安部门,并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广播、校园网、海报等)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态度,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内容及违法的严重后果,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

8.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学校各大门的控制,严防校外别有用心人员伺机进入高校煽动、破坏,制造混乱。在未接到上级通知以前,不允许未经许可的游行学生离开学校。加强各教学大楼及重点科研、保密等要害部位的守卫。

9.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10.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保障对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的需要。后勤保卫处保健站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11.若游行、示威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指挥部汇报,由专项指挥部做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12.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13.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校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六、应急保障

本预案要求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由专项指挥部负责统筹安排,并定期将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学校班子成员汇报。

(一)预案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 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监控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四)物质保障

专项指挥部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七、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必要的人道主义抚恤和救助,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四)事件结束后,专项指挥部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分析报告并报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4

和信息安事件

 

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和信息安突发事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与学院校园网络有关的、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校园网出现大面积影响稳定、宣扬不良思想的有害信息。

(二)存有保密性或其他珍贵资料的计算机系统受到入侵。

(三)校园网受到大量病毒、黑客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的攻击,影响校园网的正常运转。

(四)校园网受到大面积垃圾邮件的骚扰。

(五)校园网出现严重硬件故障,危及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

(一)预防预警信息

图文信息中心通过实时监测校园网,及与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交流,收集安全信息等手段获得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发现校园网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并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各系、部门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患。

(二)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预防预警工作由专项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校园网面临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图文信息负责管理校园网,党委办公室做好舆论研究及应对工作。专项指挥部应做出校园网管理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并负责安排全校性的网络应急值班。

各系、部门按专项指挥部要求安排网络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专项指挥部。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三)具体措施

1.物理环境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1)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7×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2)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3)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

(4)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

2.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1)核心设备和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

(2)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

(3)禁止未授权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

(4)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5)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 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

(6)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3.计算机系统

(l)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2)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

(3)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

(4)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

(5)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6)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7)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

(8)对重要的数据定期备份。

4.重要信息系统

(l)重要的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

(3)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

(4)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

(5)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7×24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l)在各单位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

(2)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

(3)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4)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四)报告

校内各系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后,应立即向图文信息中心报告,专项指挥部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必要时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一般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在校内报警并作相关处理。对于造成全校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视必要程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一般安全事件,可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严重安全危害事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应及时消除,保留证据,并向专项指挥部报告,请示进一步处理的决策,必要时专项指挥部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I级(特别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院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学院和主管部门的控制能力,对社会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2)II级(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院性瘫痪,对社会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III级(较大):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社会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IV级(一般):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社会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专项指挥部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专项指挥部指派物业部门和图文信息中心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必要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三)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专项指挥部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四)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图文信息中心按其内部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专项指挥部,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五)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图文信息中心对全校网络站点信息负有监控责任,安排日常值班和应急值班,确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人员到岗到位,通信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相关系、部门信息主管负责人或专项指挥部,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处理有害信息的基本程序为:发现、取证、研判、协调、删除。对中央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互联网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有害信息,要启动快速处理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可边研判、边取证、边处置,确保有害信息扩散最小化。

四、工作措施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1.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2.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3.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对校园网内交互式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

4.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校园网内有害信息的监控和正面信息的宣传、引导。

5.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对各系、部门定期进行计算机系统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网络信息安全标准的计算机系统及时采取技术上的补救措施。

6.图文信息中心在技术上加强保障,严密防范利用BBS等交互式信息发布系统或群发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动宣传、煽动活动。组织好技术应急队伍,确保校园网重点网站、办公平台、交互式信息发布系统免受病毒感染、黑客攻击等恶性攻击,或在受到攻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I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I 级事件,专项指挥部要立即向民航局、市教委报告,并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并将情况通报归属地公安部门、网监部门,请求协助处置。处理时间按限时要求执行。其中,对涉及意识形态内容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在按要求处置的同时,迅速报告民航局、市教委、市委宣传部门。专项指挥部在做好有害信息处置的同时,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稳定师生情绪, 防止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

2.II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II级事件,专项指挥部要及时将情况报告民航局、市教委及归属地公安部门、网监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3.III级事件应急处置排施:发III级事件,专项指挥部要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如出现网络舆论失控的情况,应立即请示校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关闭校园网主服务器。

5.校园网出现病毒、黑客入侵及其他恶意见攻击时,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反黑、杀毒,并恢复网络正常运行。

6.教育疏导组负责正确把握网络宣传导向,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7.如校园网出现严重硬件故障,网络信息中心迅速组织技术力量抢修,保证校园网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五、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专项指挥部统一协调处理校园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专项指挥部日常工作,以及与各系、部门网络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协调与沟通。

(二)通信保障

专项指挥部负责收集、建立指挥部内部及与校内其他相关系、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收集、建立与教育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管理、信息产业、*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络信息。上述联络信息需及时更新,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三)环境保障

专项指挥部负责建立并保持全校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并负责周期性检查各系、部门网络运行安全环境要求的落实情况。

(四)技术保障

专项指挥部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各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六、善后和恢复

专项指挥部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除在事发时按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和上报外,还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专项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附件5

安全

为了快速、有序、准确应对和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并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发生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本预案所指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学院范围内发生的*试卷内容泄密、试卷出题、制作、运输、监考、批改及备用考场配置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工作措施

(一)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校内考试出现各种意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考试组织单位,重大问题立即上报专项指挥部。属于学校权限内的问题由学校处理,涉及校外问题的,与校外单位协调处理。

2.在学校承办的国家行政部门或专门*举办或组织的*中,按照该考试的有关意外突发情况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试试卷出现泄密的应急处置

1.某一科目一套试卷出现程度不同的泄密情况,要及时印制该科目另一套试卷,不改变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果由于试卷量大无法及时印制,考试组织单位采取措施,及时通知学生和监考教师具体的缓考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考试。

2.某一科目两套试卷均出现程度不同的泄密情况,学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命题和印制工作。如果无法在已经确定的时间进行考试,应采取措施,及时通知学生和监考教师具体的缓考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考试。

3.考试组织单位及时调查和核实考试试卷泄密情况,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信息联络和宣传组立即严密监控校园网,如校园网上出现泄密考试内容,立即取证、删除并上报考试组织单位处置,必要时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5.在学校举办的国家行政部门或专门*举办或组织的*中,出现考试试卷程度不同的泄密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该考试组织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同范围内出现某种疾病情况时的处置

1.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同范围内出现某种疾病时,由校医确认是否影响考试以及影响的程度,提出是否继续考试的建议和方案,报考试组织单位和分管院领导决策,有具体考试组织单位执行。

2.如果决定继续进行考试,应配备足够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考场附近待命,并采取适当措施。涉及的公共卫生等其他方面信息报送问题,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决定不继续进行考试,应根据考试的性质另行安排考试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其他不可预料原因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的处置:其他不可预料原因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由专项指挥部确认并决策,由具体考试组织单位执行,根据考试的性质另行安排考试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拖。

5.对试卷命题、印刷、运输、批改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由组织者及时上报考试办公室统一处置。

三、善后处理

专项指挥部对考试安全突发事件,除在事发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和上报外,还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考试组织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