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校内交通规定,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礼让行人,不鸣笛,不超速,校内行驶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校门口车速低于5公里/小时。 2、本人承诺本次申请登记车辆,仅限于本人驾驶。一位教职工(含双职工)只允许申请办理一辆车辆。车辆不是申请者本人的,仅限于法律上的直系亲属。 3、在规定车位或划线停车位内停车,不在消防栓周边、消防通道、路口、标有禁止停车路段和非机动车道停车。 4、泊车时锁好车辆,不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学校仅提供停车位,不负责车辆及车内物资安全。 5、进入校园道闸通道时,应小心驾驶,不得跟车,不得硬闯,服从门卫指挥。因跟车、硬闯等原因造成道闸砸车,道闸设备损坏等,应由驾驶者本人承担完全责任及赔偿责任。 6、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如出现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鸣笛等情况,管理人员会给予警告。对违规次数超过3次/年以上的校内车辆,一年内不再享受教职工停车待遇。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规定。 上述规定由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卫处负责全权解释自申请人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