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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校舍安全改造及大修工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04-23

经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校舍安全改造及大修工程、学院近三年内基建及大型维修工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外部分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专业全面、实力强、信誉好、有丰富工程招标经验的招标代理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期限及要求

1、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校舍安全改造及大修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施工总承包的公开招标工作。

该项目包括第一教学楼、第一实验楼和食堂三栋楼宇的安全改造和大修。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校舍安全改造及大修工程立项(代可研)的批复》(民航函[2014703号)的批复,工程总建筑面积13825平方米,估算总投资规模3971万元、建安投资3392万元,资金来源于民航局的民航发展基金。

2、学院近三年内基建及大型维修工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外部分项目招标代理

3. 服务要求:

(1)编制所代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2)组织施工监理和施工总承包或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

(3)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或上海市注册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4.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经营行为。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9:30~16: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及学生活动中心

楼101室。

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文件须按以上(1)—(5)的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备注:1、以上(1)—(2)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盖章。(3)—(5)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与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所上传的扫描件完全一致,并携带与此完全一致的原件随时提供备查。

4.报名当天即领取招标文件、现场咨询,答疑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和电话:王冬燕   6456854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