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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招聘公告(第三批)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9-11-0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层次、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所有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以下。

3.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新增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表:

部门

岗位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人数

要求

岗位类别

用工性质

图文信息中心

网络机房管理员

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完成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具有长期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技岗

院编

航空运输系

专职辅导员或思政辅导员

专业不限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专技岗

院编

合计

2

    根据前一阶段的招聘报名情况及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原2019年航空运输系及空港管理系的以下招聘计划

部门

岗位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人数

要求

岗位类别

用工性质

航空运输系

航空物流教研室教师

航空物流、物流等相关专业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民航运输相关工作/培训经历的人员或“双师”素质的优先考虑。

专技

事业编

空港管理系

实训教研室安检实训教师

民航运输(民航客货运安检)相关专业,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民航客货运安检从业经历,中级安检员及以上等级工优先

专技

院编 

合计

 

 

2

 

 

 

 

    调整为:

部门

岗位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人数

要求

岗位类别

用工性质

航空运输系

航空物流教研室教师

航空物流、物流等相关专业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具有民航运输相关工作/培训经历的人员或“双师”素质的优先考虑。

专技

院编

空港管理系

实训教研室服务礼仪实训教师

舞蹈/形体/礼仪类相关专业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职业形象塑造、审美及艺术鉴赏能力,礼仪与服务知识掌握较全面,实战能力较强。

专技

院编 

合计

 

 

2

 

 

 

备注:计划设置为“院编”的岗位如最终聘用了高级职称或学历为博士的人员,该类人员如六个月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直接转为事业编。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在网上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考核分为岗位测试和综合面谈两部分。

岗位测试主要测试岗位业务能力,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教师岗位测试方式为试讲。

人事处根据部门上报的岗位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谈人选;其中,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或某些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受1:3的比例限制。

综合面谈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方式为述职和答辩。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学院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后保处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5.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合格者上报学院党委,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函调、外调等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浦东校区)

2.联系人

陆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34693217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