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层次、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4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所有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以下。
3.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表:
部门 | 岗位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 人数 | 要求 | 岗位类别 | 用工性质 |
教务处(科研处) | 科研助理 | 专业不限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专技 | 事业编 |
学生工作处 | 资助中心助理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管理 | 院编 |
图文信息中心 | 馆员(学科) | 图书馆学或情报与信息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图书馆学或情报与信息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专技 | 事业编 |
后勤保卫处 | 修建办土建工程师 | 土木工程专业(工民建) | 1 | 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专技 | 院编 |
保健站护士 | 临床护理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具有2年以上医务工作经历。 | 专技 | 院编 |
航空运输系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当兵经历者优先。 | 专技 | 院编 |
航空商务教研室教师 | 民航运输英语、英语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民航运输相关工作/培训经历的人员或“双师”素质的优先考虑。 | 专技 | 院编 |
航空商务教研室教师 | 工商管理、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民航运输相关工作/培训经历的人员或“双师”素质的优先考虑。 | 专技 | 院编 |
航空物流教研室教师 | 航空物流、物流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民航运输相关工作/培训经历的人员或“双师”素质的优先考虑。 | 专技 | 事业编 |
运输实训教研室教师 | 民航运输、航空物流等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民航货运和物流相关知识,熟悉相关货运系统软件;具有民航运输相关工作/培训经历的人员或“双师”素质的优先考虑。 | 专技 | 院编 |
航空乘务系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当兵经历者优先。 | 专技 | 院编 |
航空乘务系助理(学管) | 专业不限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三年及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 管理 | 院编 |
航空安保教研室教师 | 法律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空警或航空安全员从业或培训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专技 | 院编 |
航空安保教研室教师 | 田径或散打等相关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空警或航空安全员从业或培训工作经历者优先。 | 专技 | 院编 |
航空乘务教研室教师 | 英语、英语教育等相关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 专技 | 院编 |
基础部 | 计算机教研室教师 | 计算机专业、信息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 专技 | 事业编 |
文理教研室物理教师 | 大学物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专技 | 院编 |
文理教研室化学教师 | 普通化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专技 | 院编 |
体育专任教师 | 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男性。 | 专技 | 院编 |
空港管理系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 专技 | 院编 |
实训教研室危险品运输操作实训教师 | 民航运输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危险品运输业务的从业经历。 | 专技 | 院编 |
服务管理教研室机场运行(航空港管理)专业教师 | 机场运行与管理/交通运输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专技 | 院编 |
实训教研室安检实训教师 | 民航运输(民航客货运安检)相关专业,或安全工程相关专业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民航客货运安检从业经历,中级安检员及以上等级工优先 | 专技 | 院编 |
航空维修系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 专技 | 院编 |
机电维修教研室教师 |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飞行器结构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等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飞机维修工作经历,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有FAA执照者以及国外航空器维修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专技 | 院编 |
维修实训教研室实训教师(飞机结构方向) | 航空工程相关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航空维修工程等)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5年以上飞机维修经历。持有结构修理执照者优先。 | 专技 | 院编 |
维修实训教研室实训教师 | 航空工程相关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航空维修工程等)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5年以上飞机维修一线工作经历。 | 专技 | 院编 |
维修实训教研室实训安全管理员 | 理工科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企业工具管理、安全管理经验者优先。 | 管理 | 院编 |
机务执照培训与考务中心助理 |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 | 1 |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 管理 | 院编 |
航空制造系 | 专职辅导员或思政辅导员 | 不限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 专技 | 院编 |
飞机制造工程教研室教师 | 机械制造工程类(数控方向或机械制造技术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数控机床加工工艺及编程,能熟练使用UG或CATIA或PROE,以及一种CAM软件,能独立带领学生进行数控机床操作演示与讲解。 | 专技 | 院编 |
实训教研室教师 | 钣铆类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多年制造、金属加工或维修企业工作经历,冷作钣金二级及以上相关资格证书。 | 专技 | 院编 |
实训教研室实验员 | 机电类相关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本专业相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院校实验员经历者优先。 | 专技 | 院编 |
计划财务处 | 基建三产工会会计 | 财经类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接受过较系统的财务税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具有一定的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备基建、资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 专技 | 院编 |
合计 | | | 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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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计划设置为“院编”的岗位如最终聘用了高级职称或学历为博士的人员,该类人员如六个月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直接转为事业编。 |
备注:计划设置为“院编”的岗位如最终聘用了高级职称或学历为博士的人员,该类人员如六个月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可直接转为事业编。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在网上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5月31日。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考核分为岗位测试和综合面谈两部分。
岗位测试主要测试岗位业务能力,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教师岗位测试方式为试讲。
人事处根据部门上报的岗位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谈人选;其中,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或某些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受1:3的比例限制。
综合面谈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方式为述职和答辩。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学院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后保处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5.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合格者上报学院党委,由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函调、外调等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浦东校区)
2.联系人
陆老师 林老师 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34693217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