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招聘公告(第二批)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层次、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所有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原则上须在45周岁以下。
3.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如下表
部门 | 岗位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 人数 | 要求 | 用工性质 |
后勤保卫处 | 修建办助理 | 土木建筑、造价与预决算、机电或工程类专业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 派遣制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在网上下载附表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印章)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请邮寄至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注明“应聘”字样。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比例不低于1:3。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综合面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提问式)、考官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标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岗位技能测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的必须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核成绩中,岗位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学院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医务室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cac.s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人事处),邮政编码200232。
2.联系方式
招聘电子邮箱:scachr@163.com
联系人:曹老师 陆老师 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34693217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