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技术津贴考核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激励专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专任教师技术津贴的管理和考核,合理评价专任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实绩,根据《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院内津贴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合理、科学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师德修养、教学业务、专业建设、教研科研、工作业绩等方面加以考核。具体内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岗位基本工作(条件);第二部分为职称工作(内涵见表1、表2)。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由系部“教师技术津贴考核小组”负责,“教师技术津贴考核小组”由各系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组成。
2.教师按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表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基本工作考核评价表》、表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基本工作考核评价表》、表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任务考核评价表》、表6《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职称任务考核评价表》完成自评,对于表5、6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考核小组按教师的履职情况,根据指标体系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分数。教学系统职能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人事处备案。
4.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发放剩余技术津贴。
四、考核细则
(一)组成
技术津贴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岗位基本工作量,占50%;第二部分为职称工作量,占50%。
(二)考核时间、结果
依据教师技术津贴组成情况,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1.岗位基本工作量
考核以学年进行,按表3、4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为年度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考核分等于100分,已发放的技术津贴不扣除,低于100分,按比例扣除技术津贴(计算公式为:扣除数=(100-考核分)%×职称对应技术津贴系数×薪点基数×50%×10,单位为元),在年度应发剩余技术津贴中扣除。
2.职称工作量
由于职称工作量对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的特殊要求,因此,表3中职称必备条款(1~3)的考核周期为聘期周期,其它条款一年一考核。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1)第一年仅考核表3中的可选条款(4~15),其考核结果为当年剩余技术津贴发放的依据。考核分达到50分(最高为50分),全额发放应发的剩余技术津贴。低于50分,剩余技术津贴不再发放。
(2)第二年(次年)表5、6中的条款全部考核,其考核结果为当年剩余技术津贴发放的依据。考核分达到100分(最高分为100分,其中必备条款必须满足),全额发放应发的剩余技术津贴。低于100分,剩余技术津贴不再发放。
(三)考核内涵
1.岗位基本工作量的考核内涵见表3、4;
2.职称工作量的考核内涵见表5、6。
表5、6说明:
(1)条款1、2、3是中级、副高、正高的必备条件,4~15为可选条款;
(2)以上条款的内容相近时,取高分,不累计(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发放原则
专任教师的技术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每月先发其相应技术津贴的50%,剩余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五、附则
1.本考核方法中第一部分岗位基本工作量的考核同样适用于初级职称(含)以下的教师,其结果作为其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1.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技术津贴工作任务表
2.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技术津贴工作任务表
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基本工作考核评价表
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基本工作考核评价表
5.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任务考核评价表
6.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职称任务考核评价表
2014-7-1
表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技术津贴工作任务表
类别 | 工作任务 |
基本 任务 | 1.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 3.教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勇于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具备所授学科较丰富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 5.周课时不少于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6.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7.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含毕业总补考等)各工作环节(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制定考试与实训方案、出卷、学生成绩评定)等工作。 8.按批准的授课计划布置作业。 9.每学期的监考不少于平均次数(由教务处核定)。 10.积极参与各项教研活动及各类教学竞赛。 11.按时上交各类教学文件。 12.完成学院交办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 13.完成系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
职称 任务 | 职称 | 职称任务 |
中级 |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所讲授课程的建设工作。 2.在院级(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主持院级(含)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3.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4.参与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的编写。 5.指导各类技能大赛(获奖等)。 6.参与精品课程的开发 |
副高 | 1.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所讲授课程的建设工作,并有创新与贡献。 2.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3.主编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一本;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教材一本(册);或聘期内主持完成一门精品课程的开发。 4.主持院级(含)以上科研课题一项。 5.完成一次系部以上范围的学术交流。 |
正高 | 1.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负责所讲授课程的建设工作,并有较大的创新与贡献。 2.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3.主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聘期内(二内年下同)至少主持一项市(地)、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或获市(地)、厅(局)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4.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第一作者)。 5.完成一次全院范围的本学科行业发展的专题讲座; 6.聘期内主持完成一门精品课程的开发。 |
表2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技术津贴工作任务表
类别 | 工作任务 |
基本任务 | 1.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勇于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具备所指导实训课程娴熟的操作技能。 5.周课时不少于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6.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7.认真完成实训课程的准备、设备维护、实训场所检查等工作。 8.按规定检查实训操作手册。 9.做好实训过程中对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勤与记录,敦促学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学生实训过程可能发生的情况、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和解决的办法。 10.做好实训结束后实训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督促学生做好实训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工具、工作服借用和归还工作。 11.每学期的监考不少于平均次数(由教务处核定)。 12.积极参与各项教研活动及各类教学竞赛。 13.按时上交各类教学文件。 14.完成学院交办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 15.完成系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
职称任务 | 职称 | 职称任务 |
工程师 (讲师) | 1.聘期内(二年内下同)参与教学改革,不断改进实训方法。 2.每学期完成下企业实习一周(培训一次),提高业务水平。 3.每学期完成实训工作总结与个人总结。 4.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5.参与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的编写。 6.指导各类技能大赛。 7.参与精品课程的开发 8.参与一个实训项目开发工作 9.参与实训设备的采购中的技术指导及验收等工作。 |
副高工程师 (副教授) | 1.主持完成一个实训项目开发工作。 2.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3.聘期内至少完成一本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主编),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教材一本(册),或参与一门精品课程的开发。 4.指导各类技能大赛。 5.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操作方法。 6.每年完成一次系部范围的学术交流。 |
正高工程师 (教授) | 1.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负责所讲授课程的建设工作,并有较大的创新与贡献。 2.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3.主持完成一个实训项目开发工作; 4.聘期内至少主持一项市(地)、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或获市(地)、厅(局)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5.指导各类技能大赛。 6.主持完成校企合作项目一项。 7.每年至少作一次学院以上范围的本学科发展专题讲座。 8.聘期内至少主持完成一门精品课程的开发。 9.主持开发一项先进技术和先进操作方法。 |
表3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基本工作考核评价表
系部: 评价学期: 被评价人:
日期: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1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勇于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 1.散布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言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2.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 10 | | | |
2 | 具备所授学科较丰富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 | 由系部评价 | 5 | | | |
3 | 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含毕业总补考等)各工作环节(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制定考试与实训方案、出卷、学生成绩评定)等工作。 | 1.迟到或早放一次扣2分; 2.无教案授课的每次扣2分; 3.出卷有误,退回重新修改的每次扣5分。 4.成绩评定有误,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5分。 | 20 | | | |
4 | 按批准的授课计划布置作业 | 缺少一次扣1分 | 5 | | | |
5 | 每学期的监考不少于平均次数(由教务处核定)。 | 缺少一次扣2分 | 10 | | | |
6 | 周课时不少于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 按比例计算 | 15 | | | |
7 | 按时上交各类教学文件。 | 延误一次扣2分 | 5 | | | |
8 |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 | 缺席一次扣2分 | 10 | | | |
9 | 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 | 5 | | | |
10 | 完成系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 | 15 | | | |
合 计 | 100 | | | |
表4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基本工作考核评价表
系部: 评价学期: 被评价人:
日期: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1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勇于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 1.散布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言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2.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 10 | | | |
2 | 具备所授学科较丰富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 | 由系部评价 | 5 | | | |
3 | 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含毕业总补考等)各工作环节(含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制定考试与实训方案、出卷、学生成绩评定)等工作。 | 1.迟到或早放一次扣2分; 2.无教案授课的每次扣2分; 3.出卷有误,退回重新修改的每次扣5分。 4.成绩评定有误,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5分。 | 20 | | | |
4 | 按批准的授课计划布置作业 | 缺少一次扣1分 | 5 | | | |
5 | 每学期的监考不少于平均次数(由教务处核定)。 | 缺少一次扣2分 | 10 | | | |
6 | 周课时不少于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 按比例计算 | 15 | | | |
7 | 按时上交各类教学文件。 | 延误一次扣2分 | 5 | | | |
8 |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和活动。 | 缺席一次扣2分 | 10 | | | |
9 | 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 | 5 | | | |
10 | 完成系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 | 15 | | | |
合 计 | 100 | | | |
表5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称任务考核评价表
系部: 评价学期: 被评价人:
日期:
类别 | 岗位职责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序号 | 考核内涵 | 最高分值 |
中级 | 1 | 在院级(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主持院级(含)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或参与院级精品课程的建设 | 50 | | | 必备 |
副高 | 2 | 主编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一本;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科研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教材一本(册);或聘期内主持完成一门(含院级)精品课程的开发。 | 50 | | | 必备 |
正高 | 3 | 每年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主持一门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主持市(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 50 | | | 必备 |
可选择项 | 4 | 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 10 | | | |
5 | 积极参与各项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 10 | | | |
6 | 完成一次系部范围的学术交流(教研室范围10分,可累计)。 | 20 | | | |
7 | 参与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的编写 | 20 | | | |
8 | 参加院级各类教学法竞赛并获奖,参与者10分 | 20 | | | |
9 | 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各类竞赛个人、团体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运动个人前 六名、团体前八名 | 30 | | | |
10 | 主动承担系部布置的工作 | 10 | | | |
11 | 完成一次全院范围的本学科行业发展的专题讲座; | 30 | | | |
12 | 省部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参加未获奖20分 | 40 | | | |
13 | 参与精品课程(院级以上)开发 | 30 | | | |
14 | 主持市(地)、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 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 50 | | | |
15 | 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或获市(地)、厅(局)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 50 | | | |
合计 | | | |
说明:
1.各级职称的考核第一年只考核可选条款项,满分为50分。第二年考核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相关事宜。
2.以上条款1、2、3是中级、副高、正高的必备条件,材料的有效期为聘任周期,4~15是可选条款。
3.以上条款的内容相近时,取高分,不累计(特殊规定除外)。
表6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师职称任务考核评价表
系部: 年度: 被考核人:
日期:
类别 | 岗位职责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序号 | 考核内涵 | 最高分值 |
中级 | 1 | 在院级(含)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参与一个实训项目的开发工作,或参与院级精品课程的建设 | 50 | | | 必备 |
副高 | 2 | 主编一本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或主持一个实训项目的开发工作,或参与院级精品课程的建设。 | 50 | | | 必备 |
正高 | 3 | 完成一门院级精品课程的开发;或主持完成一项校企合作项目,或主持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 50 | | | 必备 |
可选择项 | 4 | 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 | 10 | | | |
5 | 积极参与各项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 10 | | | |
6 | 完成一次系部范围的学术交流(教研室范围10分,可累计)。 | 20 | | | |
7 | 参与校本教材(或实训手册)的编写 | 20 | | | |
8 | 参加院级各类教学法竞赛并获奖,参与者10分 | 20 | | | |
9 | 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各类竞赛个人、团体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运动个人前六名、团体前八名 | 30 | | | |
10 | 主动承担系部布置的工作 | 10 | | | |
11 | 完成一次全院范围的本学科行业发展的专题讲座; | 30 | | | |
12 | 省部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参加未获奖20分 | 40 | | | |
13 | 参与精品课程(院级以上)开发 | 30 | | | |
14 | 主持市(地)、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 50 | | | |
15 | 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或获市(地)、厅(局)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 50 | | | |
合计 | | | |
说明:
1.各级职称的考核第一年只考核可选条款项,满分为50分。第二年考核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相关事宜。
2.以上条款1、2、3是中级、副高、正高的必备条件,材料的有效期为聘任周期,4~15是可选条款。
3.以上条款的内容相近时,取高分,不累计(特殊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