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沪民航院〔2021〕72号关于印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开展我院2020-2021学年民族学生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系部名称 名额
航空运输系 17
航空乘务系 11
空港管理系 14
航空维修系 5
航空制造系 3
总计 50
二、申请范围
1.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来自非沿海发达地区(主要包括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京津塘环渤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东莞、天津、杭州、珠海、大连、温州、香港、澳门等省市以外)的在校民族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评定学年内操行评定为优良,未受到学院行政纪律处分。
4.学习态度认真,评定学年内各科学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无补考,无旷课行为。
5.寝室卫生未有累计三次为6分以下(以周检查为准)。
6.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体育锻炼活动。
7.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同时兼得院级奖学金荣誉,所获奖金不可兼得;学院将择高向获奖者配发奖学金
三、申请、评审时间及要求
1.系部按照本通知及沪民航院〔2021〕72号关于印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组织学生于11月29日前在信息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辅导员12月2日前完成推荐、上报,系部12月8日前完成审核。
2.表格中“基本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以第一人称,全面详实反映学生本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学习情况”、“推荐理由”一栏由辅导员填写,尽量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表格中的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的总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系部意见”须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填写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签名处须有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系部公章。
3.审核完成后,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打印申请审批表,各系部完成相关人员签字。
4.12月15日至12月21日经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并进行公示5天。
5.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制作进卡清单发放奖学金。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