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沪民航院〔2021〕72号《关于印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开展2020-2021学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进步学生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进步学生奖学金每学年每班设1个名额。
二、申请范围
1.申请进步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为我院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学生评定学年内未受到学院行政纪律处分,操行评定均为优良。学习态度认真,评定学年内各科学习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无补考,无旷课行为。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体育锻炼活动。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较前一学期排名上升5名以上(含5名)。
2.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同时兼得院级奖学金荣誉(兼得奖学金获得者不占用评定名额),所获奖金不可兼得;学院将择高向获奖者配发奖学金。
三、申请、评审时间及要求
1.学生于11月29日前在信息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请,辅导员12月2日前完成推荐、上报,系部12月8日前完成审核。
2.表格中“基本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以第一人称,全面详实反映学生本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学习情况”、“推荐理由”一栏由辅导员填写,尽量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表格中的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的范围为班级总人数。“系部意见”须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填写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签名处须有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系部公章。
3.审核完成后,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打印申请审批表,各系部完成相关人员签字。
4.12月15日至12月21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并进行公示5天。
5.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制作进卡清单发放奖学金。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