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证后续各项资助政策及时落到实处,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暨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大二、大三学生即日起——9月12日完成线上申请,纸质材料开学后交辅导员;大一新生10月8日——10月15日完成,纸质材料完成线上申请后交辅导员)。
(1)申请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2021学年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填写《调查表》时学生需勾选所属特殊群体类型,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复印件(如低保证的整本复印件等)。如不属于表格中注明的特殊群体,请在“其他状况”栏中注明并提供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2)学生需手机扫码在线完成困难生认定系统填报,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拍照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学生申请操作手册》。
(3)完成在线填报后将纸质版《调查表》及证明材料开学一并交班级评议小组。
2. 辅导员与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大二、大三年级9月13日起——9月1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开学收集纸质材料;大一年级10月19日前完成)。
辅导员指导班级评议小组(数量大于班级人数10%),结合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地区、民族、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民政部门救助情况、家庭人口数、病残情况、求学人数、父母工作及受教育程度)和学生个人情况(日常消费行为、穿着、手机电脑使用品牌、出行交通、有无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生活费)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后给出审核意见,并将认定结果填写在《调查表》上。同时,需要登录困难生认定系统(http://61.152.117.55/knsrd_gtx/identity/index.action)在线维护好个人与评议小组信息,进行在线互评、审核并上报系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辅导员操作手册》。
3. 系(部)认定小组审核(大二、大三年级9月30日前完成,大一年级10月25日前完成)。
系部认定小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求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同时,在困难生认定系统(账号信息单独发负责人)进行在线审核、并完成上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院系操作手册》。最后将纸质版材料以系为单位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4. 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根据系部上报材料给出复核意见后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在全院公示5日,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
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等级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注意事项
1.《调查表》是认定工作的重要依据,如有空缺将无法精准认定;
2.《调查表》填写应认真规范,工整书写,不潦草,不得涂改;
3. 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无隐瞒,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4.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需详实有效,证明材料应为完整的复印件,拒收拍照打印件。
5.学生超过申请日期后系统将无法提交,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请!已经提交申请的可退回进行修改。
六、相关事宜可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张骐老师。
徐汇校区 综合楼1102室 电话34693345
浦东校区 至诚楼109室 电话6802782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