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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1-09-09

各系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奖助学金名额的函》(财教便函〔202141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系部名称

国家奖学金

名额

上海市奖学金

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

航空运输系

7

1

85

航空乘务系

7

1

58

空港管理系

7

1

61

航空维修系

8

1

59

航空制造系

2

1

29

总计

31

5

292

二、申请范围

1.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本学期为我院大学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在学院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参与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其中,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科目不及格、未受行政处分。综合考评成绩也作为考核标准,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2020-2021学年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4.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上述奖学金中的一项。

三、申请、评审时间及要求

1.9月13日至14日,学生登陆上海学生资助网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注册后在线填写申请表。页面中“基本情况”、“大学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以第一人称,全面详实反映学生本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要求在200字以上。

2.9月15日至17日,辅导员凭手机和验证码登陆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推荐、上报。“学习情况”中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班级或专业总人数;“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要求在100字以上,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3.9月24日前,系部负责人(邮件查收账户登录信息)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完成审核上报。“院(系)意见”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

4.9月30日前,系部负责汇总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电子照片,以班级文件夹为单位压缩为文件包(文件名:系部-国励志人数),发邮箱zhangqi@shcac.edu.cn

照片要求:像素宽*=300*400、大小20k以下、图像清晰;照片命名规则:身份证号-姓名.jpg,身份证号含X必须大写。

5.9月30日学生资助中心完成预上报。

6.10月10日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各奖学金候选人,并发布评审决议。

7.10月11日—15日公示5个工作日。

8.10月1522日学院学生工作处打印相关表格并发布评审报告文件。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