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及《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20〕6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系部名称 |
国家奖学金 名额 |
上海市奖学金 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 |
航空运输系 |
7 |
1 |
76 |
航空乘务系 |
6 |
1 |
62 |
空港管理系 |
6 |
1 |
56 |
航空维修系 |
7 |
1 |
50 |
航空制造系 |
2 |
1 |
23 |
总计 |
28 |
5 |
267 |
二、申请范围
1.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本学期我院大学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在学院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参与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其中,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科目不及格、未受行政处分。综合考评成绩也作为考核标准,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2019-2020学年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量化标准是排名位于前50%,且没有科目不及格、未受行政处分。
4.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学院各项奖学金中的一项。
三、申请、评审时间及要求
1.9月28日至29日,学生登陆上海学生资助网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注册后在线填写申请表。页面中“基本情况”、“大学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以第一人称,全面详实反映学生本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要求在200字以上。
2.9月30日至10月8日,辅导员凭手机和验证码登陆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推荐、上报。“学习情况”中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班级或专业总人数;“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字数要求在100字以上,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3.10月12日前,系部负责人(邮件查收账户登录信息)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完成审核上报。“院(系)意见”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
4.10月14日前,系部负责汇总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电子照片,以班级文件夹为单位压缩为文件包(文件名:系部-国励志人数),发邮箱zhangqi@shcac.edu.cn。
照片要求:像素宽*高=300*400、大小20k以下、图像清晰;照片命名规则:身份证号-姓名.jpg,身份证号含X必须大写。
5.10月15日,学生资助中心完成预上报。
6.10月16日至22日,经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7.10月19日至10月21日召开奖学金评审会。
8.10月23日至27日,学院学生工作处打印相关表格并出文。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