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民航院〔2019〕152号),现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
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
    2.分配名额
 
  
   | 系部名称 | 学费减免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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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空运输系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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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空乘务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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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港管理系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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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空维修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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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空制造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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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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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和家庭需要同时满足条件)
    1.学生本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近两年未受过行政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旷课行为。
    4.道德品质良好,大二大三学生上一学年、大一学生上一学期操行分为优秀。
    5.生活节俭,不挥霍、不浪费、不抽烟、无不良及高消费行为。
 (二)学生家庭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 
- 单亲或由于父母重病、残疾,家庭无劳动能力学生。 
- 来自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 家庭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 四、申请程序 - 1. 学生于6月8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http://my.shcac.edu.cn)申请。勾选困难类型,在备注栏中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学生本人及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费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22000元外,其余均为7500元;“申请减免比例”可按实际情况填写100%、67%及33%三种。 - 2. 辅导员于6月11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完成审核、上报(请排查退回有违纪、旷课或者操行分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审核意见应简明扼要,反应学生困难情况,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并给出学费减免建议。 - 3. 各系部于6月15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完成审核、上报。 - 4. 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 5.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打印相关表格,出文后发放学费减免资金。 -   -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