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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0-05-30

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民航院〔2019152号),现开展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

我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

    2.分配名额

系部名称

学费减免名额



航空运输系

12


航空乘务系

8


空港管理系

9


航空维修系

8


航空制造系

3


总计

40


三、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和家庭需要同时满足条件)

    1.学生本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近两年未受过行政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旷课行为。

    4.道德品质良好,大二大三学生上一学年、大一学生上一学期操行分为优秀。

    5.生活节俭,不挥霍、不浪费、不抽烟、无不良及高消费行为。

(二)学生家庭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烈士子女。

  2. 单亲或由于父母重病、残疾,家庭无劳动能力学生。

  3. 来自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4. 家庭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四、申请程序

    1. 学生于68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http://my.shcac.edu.cn)申请。勾选困难类型,在备注栏中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学生本人及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费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22000元外,其余均为7500元;“申请减免比例”可按实际情况填写100%67%33%三种。

    2. 辅导员于611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完成审核、上报(请排查退回有违纪、旷课或者操行分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审核意见应简明扼要,反应学生困难情况,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并给出学费减免建议。

    3. 各系部于615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完成审核、上报。

    4. 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打印相关表格,出文后发放学费减免资金。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