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证后续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暨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即日起-10月11日完成)
(1) 申请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9学年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2) 学生需勾选所属特殊群体类型,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材料(如低保证等)。如不属于任何特殊群体,请在“其他状况”栏中注明并提供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3) 填写《调查表》时学生本人需按表格要求亲笔书写承诺内容:“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4) 2019年10月11日前学生需手机扫码在线完成困难生认定系统填报,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拍照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5) 完成在线填报后将纸质版《调查表》及证明材料一并交班级评议小组。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10月15日前完成)
辅导员指导班级评议小组,结合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地区、民族、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民政部门救助情况、家庭人口数、病残情况、求学人数、父母工作及受教育程度)和学生个人情况(日常消费行为、穿着、手机电脑使用品牌、出行交通、有无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生活费)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后给出审核意见,并将认定结果填写在《调查表》上。同时,需登录困难生认定系统(http://106.15.173.209/knsrd/identity/index.action)在线维护好个人与评议小组信息,进行在线互评、审核并上报系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系(部)认定小组审核(10月20日之前完成)
系(部)认定小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求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并将审核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困难生认定系统进行在线审核、并完成上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最后将纸质版材料以系为单位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4.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各系部上报材料给出复核意见后报学院资助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在全院公示5日,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发放
经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等级发放国家助学金。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