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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学生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8-09-10

各系部: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和《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规定,为做好2018年度我院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8年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2、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

3、2018年退役复学的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往年漏报的学生

特别说明以下任何一种均不在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但二者只可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学费减免标准按照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三、所需材料

1.在校期间或毕业后服兵役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所需材料如下: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② 户口本复印件两份(第一页及本人页);

③ 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两份(卡号请在空白处抄写一遍);

④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⑤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打印本人手写签名至本人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特别说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选择贷款代偿的学生,需另外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两份,若找不到贷款合同可以提供同等效果的其他贷款证明材料(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章)

2.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所需材料如下: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② 户口本复印件两份(第一页及本人页);

③ 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两份(卡号请在空白处抄写一遍);

④ 退役证复印件两份;

⑤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减免申请表》两份(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并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并至本人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友情提醒:退役复学学生既要办理学费补偿,又要办理学费减免,入伍前办过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除外。

四、材料报送

按照本通知条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指定地方,材料报送分两批,要求分别如下:

1、9月20日前,第一批报送,主要对象为2018年入伍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本通知三(1)中提到材料交到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102室)。

2、10月10日前,第二批报送,主要针对2018年退役复学的学生及往年漏报的学生。此批材料报送以系部为单位,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递交材料,并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于规定时间内交到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102室)。

特别说明:截止到10月10日,依旧不来办理或材料不齐全的同学服兵役国家资助转入下一年执行。另外,如果学生在填报表格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加入学院服兵役资助群咨询(QQ群号:660597857)。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