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学生事务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转换的暂行规定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10-23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分转换的

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继续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根据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上海市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认定非学历证书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规定,我院继续教育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学生可向我院申请将积累在学分银行的课程学分转换为我院成人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在校学生可将已获得的非学历证书和学历教育课程成绩存入学分银行,并向学分银行申请认定为学分银行课程学分。

二、申请学分转换的学分银行课程所属专业层次不低于我院成人学历教育相应课程所属专业层次。

三、申请转换的学分银行课程的学分应大于或等于我院成人学历教育相应课程学分。

四、申请课程学分转换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我院成教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不含毕业环节学分)的40%。

五、学分银行中的课程学分不能转换为我院成教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作业)、政治类课程学分。

六、学生学分银行的课程学分转换为我院成教课程学分,成绩按我院《成人学历教育免修管理细则》(沪民航院[2013]62号)相关规定记载。

七、学生获得的非学历证书申请课程学分转换必须符合我院《成人学历教育免修管理细则》(沪民航院[2013]62号)相关规定要求,方可办理申请手续。

八、申请转换课程学分的有效期为获得该课程成绩或非学历证书之日起五年内有效。证书上标明有效期限的以证书有限期限为准。

九、本规定作为我院成人学历教育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