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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生户口迁移有关说明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4-09-02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新生有关户口迁移说明

 

一、有关说明:

1、新生户口是否迁移到学院由新生家长根据家庭情况自行决定,学院不作硬性规定。

    2、如决定将户口迁入学院,请携带入学通知书和新生本人户口本到新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往地址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或“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

    3、新生户口一旦迁入学院,三年内不能迁出。

   

二、咨询电话:021-64568542(每周二、五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