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免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院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鼓励学生多渠道多途径学习相关知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免修条件
第二条 具有同层次或更高层次国家承认学历教育的同一门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者可申请免修,免修成绩以原成绩记载。
第三条 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层次或更高层次同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明者(包括上机操作、实验合格证明) 可申请免修,免修成绩以自考成绩记载。
第四条 《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免修条件
1、具有《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初级合格证书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可申请免修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成绩折算见第十条。
2、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的《计算机操作员(初级)》和《计算机网络(初级)》证书,可申请免修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成绩折算见第十一条。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的《计算机操作员(中级)》证书,可申请免修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成绩折算见第十一条。
4、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明者,可申请免修专科《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成绩根据相关课程成绩综合评定。
第五条 《大学英语》的免修条件
1、《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六级证书。免修成绩折算见第六条。
2、国家人事部《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免修成绩折算见第七条。
3、《上海市通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中级合格证书。免修成绩折算见第八条。
4、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的民航各专业英语中、高级合格证书。免修成绩折算见第九条。
第三章 免修成绩折算
第六条 《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证书
级别 | 免修成绩 |
四级 | 380分-424分 | 免大学英语(一)(二),80分 |
425分及以上 | 免大学英语(一)(二)(三),80分 |
六级 | 425分及以上 | 免大学英语(一)(二)(三),85分 |
第七条 国家人事部《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
第八条 《上海市通用外语水平等级考试》中级证书
级别 | 免修成绩 |
中级 | 合格 | 免大学英语(一),65分 |
优秀 | 免大学英语(一),80分 |
第九条 民航各专业英语中、高级合格证书
级别 | 免修成绩 |
中级 | 合格 | 免大学英语(一)和本专业专业英语,成绩均计为70分 |
高级 | 合格 | 免大学英语(一)和本专业专业英语,成绩均计为80分 |
第十条 《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级别 | 免修成绩 |
初级或办公自动化 | 合格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75分 |
优秀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85分 |
中级 | 合格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90分 |
优秀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95分 |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
级别 | 免修成绩 |
操作员初级+网络初级 | 合格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70分 |
优秀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80分 |
操作员中级 | 合格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75分 |
优秀 | 免计算机应用基础,85分 |
第十二条 大专学历教育中开设有与学生本人第一层次学历教育中相同专业的相同课程,或持有两年内取得的本专业同一课程在岗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免修不免考。涉及课程包括:空中乘务专业的《医疗常识与急救》、《客舱服务》、《客舱服务案例分析》。免修不免考的成绩以期终考试成绩直接计为学期总评成绩。
第四章 免修申请程序
第十三条 学生于开学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免修申请,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课程免修申请单》,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经任课教师审核签字同意后于开学一月内交至继续教育部,逾期将进入下一学期办理。
第十四条 免修条件符合第三章第十二条者,需同时提供第一层次学历的课程成绩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十五条 经免修审批,准予免修的学生名单及课程成绩由继续教育部统一公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细则涉及证书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证书有效期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成人学历教育大专层次在读学生。
第十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负责解释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