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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4-01-14

为了合法、安全、高效使用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学院《组织机构代码证》(含IC卡),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主要用途

     (一)法律诉讼、公证等事宜;

     (二)  开立银行账户、贷款;

     (三)  申报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申请专利等事宜;

     (四)  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产权证明等事宜;

     (五)  刻制印章,办理车辆牌照、年检等事宜;

     (六)  办理公派出国、因私出国等事宜;

     (七)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提供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其他事宜。

    三、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使用与管理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颁发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组织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组织机构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

    (二)各部门需使用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需借用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须在校内网“规章制度”栏目下载并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签批单》(以下简称《使用签批单》),由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并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到学院办公室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

    (三)如教职工因私出国,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在校内网“规章制度”栏目下载并填写《使用签批单》,“备注”栏内应注明“在国外发生一切行为属个人行为,与学院无关”字样,交由所在部门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进行编号,注明复印件使用目的和办理日期,加盖学院印章。同时,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及用途等情况进行登记。

    (五)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原则上不外借,如借用,须经院长批准,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归还。

    (六)学院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对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年检。

    (七)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签批单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签批单

 

部门名称

 

使用人

 

事    由

 

□组织机构

代 码 证

原件(打√)

正本

副本

IC

正本复印件

(    )张

编号

 

副本复印件

(    )张

编号

 

借用日期

  年  月  日

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

原件(打√)

正本

副本

正本复印件

(    )张

编号

 

副本复印件

(    )张

编号

 

借用日期

  年  月  日

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审批意见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院    长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l      如借用双证原件,必须院长签批。如院长公务外出,可由党委书记审阅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