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学院基本情况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各类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07-01

为规范学院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学院正常教学教育秩序,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人为责任事故,修订本办法。

一、事故定义

在聘教职工(含派遣制员工、临时用工)在履职中违反国家和上级的政策、法规,在日常工作中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劳动纪律,形成管理缺失和服务不到位,造成人身、财产、职责信誉受损等不良后果,经调查取证后,认定为责任事故。

二、事故分级

根据责任人违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责任事故分成、三级三类包括:教学类事故学生教育与管理类事故、行政系统及后勤保障类事故三级:3级事故为一般事故;2级事故为严重事故;1级事故为重大事故。

三、事故核实

  教学工作中发生的事故由教务处或相关教学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学生教育与管理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工作处或市场部组织调查核实;行政系统及后勤保障工作中发生的事由学院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 

  四、事故处理

    (一)处理程序

    1.属于3级事故,根据事故的类别分别由教务处、生工作处、市场部、学院办公室认定和处理

  2.属于2级及以上事故,根据事故的类别分别由学院相关处室(系部)负责调查核实,教学类事故提交教学例会核实;学生教育与管理类事故提交学生管理例会核实;行政系统及后勤保障事故提交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和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参加核实。

  以上各类事故经核实后,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市场部、学院办公室向院长办公会提交事故核实情况和认定意见,由院长办公会议认定处理,处理决定通过会议纪要下发。

  3.分类界面不明的事故,由学院办公室会同事故责任部门调查核实属于3级事故由学院办公室认定和处理;属于2级及以上事故由学院办公核实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认定处理

    4.在事故的认定和处理中做好所有事故责任谈话并记录,责任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学院教代会提出申诉。

 )处理要求

1.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本人所部门或学院领导报告,知情部门或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在确认事态已控制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事故责任所辖及责任人所在部门。

2.相关的事故责任部门一周内完成调查,将调查情况书面送达事故审核及认定部门。

3.事故认定及处理部门根据认定处理权限,在两周内组织复核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须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责任事故认定表》(简称“认定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责任人、人事处、事故处理部门各一份),事故责任人应确认签字

4.所有事故按等级权限处置,涉及个人津贴变动的,一律由人事处依“认定表”制单。

5.事故处理一周内,相关处理部门将书面处理材料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6.在调查和复核事故中,事故责任人应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应当加重处理。

 )事故等级和事故处罚标准

  参见附件2、附件3执行。

五、处理申诉

事故责任人对事故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向学院教代会提出书面申诉。学教代会劳动争议协调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在两周内进行复议,如同意处理决定,应向申诉人书面答复,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劳动争议协调小组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由其牵头召开听证会,申诉人所在科室、处室(系部)领导及学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六、附录

 (一)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院长办公会议可决定修改有关条例。

    

    附件:1.责任事故认定表

          2.责任事故等级参照表

          3.责任事故处罚标准表

   

 

附件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责任事故认定表

 

事故责任人姓名

岗位、职务

事故责任人

部门

              处室/系部             教研室/班组

事故判定的

主要事实

事故等级

认定理由

事故责任人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事故处理部门

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事故处理决定

或院长办公会决定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事故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注:随附与本事故认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附件2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各类责任事故等级参照表

一、教学类事故

(一)课堂及实践教学

序号

                 项

1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

1)一学期内上课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开课堂两次或一次在10分钟以上。

(2)一学期内上课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开课堂一节课以上。

(3)未准备教案(含课件)进入课堂,影响正常教学

(4)遗漏或擅自删除《学期授课计划》中规定授课内容是四课时以上。

(5)课堂中使用手机,影响学生学习。

(6)擅自取消学期实验实训计划安排,造成空堂。

 

3

2

3

3

3

2

2

在教学各环节中:

1)未按《学期授课计划》布置作业或实验(实训),超过规定数20%以上。

2)擅自找人代课、调课造成空堂。

3)未经批准,滞后教学进度达两周以上,影响平行班同步计划

4)按规定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或因教师原因造成带教学生不能如期完成论文影响答辩。

 

3

2

3

2

3

因教学中失职或可预见风险而未采取措施,造成:

1)学生轻伤教学设备损3000元以下。

2)受伤学生无法上课、2人以上轻教学设备损3000~10000元的。

3)造成学生等级伤残教学设备损10000元以上。

 

3

2

1

4

学生集体(1/2以上)投诉任课教师课堂教学问题,经查确有主观原因,经沟通后仍无明显改进。

3

 

(二)考试与成绩管理

序号

                 项

1

 

试题与试卷:

1)命题严重重复或出错分值在15%及以上,致使学生无法答题或考核操作

2)试总分和题分不符,影响学生考核评价

3)试内容与教学计划、大纲、授课内容严重不符,造成评价失真

4)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出卷,致使不能按时考试。

(5考试偏离或过难,明显超出计划、大纲要求,造成40%以上学生总评考核不及格。

 

3

3

2

2

2

2

英语听力考试语音制作:

1)近一半的内容模糊不清或内容错误。

2)多于2/3部分内容模糊不清或内容错误,导致听力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3)提供错误语音,导致听力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3

2

2

3

试卷管理:

1)由于印刷、装订不及时或装订错误影响正常考试。

2)出卷、传送、印刷、装订及保管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造成考试内容泄露

 

3

2

4

考务管理:

1)安排或通知监考时间、考场、考试课程、监考人员出错,虽经调整,但对两个及以上班级造成较大影响。

2)未提前准备考场(含技能考试场地、设施),影响两个及以上班级考试的正常进行。

3)考场秩序维护人员严重失职,造成考场区域秩序混乱,多人作弊

4)总务部门未按通知准备,影响到两个及以上班级考试正常进行。

5)故意泄露考试内容,造成学生成绩评价不公不正常。

 

 

3

3

3

3

1

5

主考与监考:

1)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人员:(A)迟到(不可抗力除)。

                              B)缺席(不可抗力除

2)主考未按时巡考或自行调换,影响学生正常考试。

(3)监考人员未按《监考教师注意事项及要求》的规定履行职责。

(4)主、监考人员遗失有效试卷。

(5)英语听力考试开始,监考人员未打开广播。

 

3

2

3

3

2

3

6

成绩管理:(1)成绩评定随意造成5人次以上差错

2)学生成绩提交后又擅自更改学生考试成绩和学分。

3)学生未经考试,给予成绩。

4)在试卷管理有效期间遗失试卷,直接影响学业考试。

5)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成绩管理错误:A)一个班级或以上,可弥补。

B)一个班级或以上,不可弥补。

3

2

2

1

3

1

7

补考答疑教师:(1)无故拒绝给补考学生辅导和答疑。

2)有权力和利益交易,未经补考给予成绩。

3

1

 

(三)教学管理

序号

                 项

1

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应开课程漏排或错排,影响教学:(1)一门。

                                                 (2)两门及以上。

3

2

2

违反调课的有关规定,致使班级空堂:(1)15-30分钟以上。

                                 (2)30分钟以上。

3

2

3

教材供应:

1)因工作失误,缺供教材达两周以内。

2)因工作失误造成教材错购或批量浪费,按实际采购价计:(A) 5,000元以下。 

B) 5,000元以上。

3)在教材订购和外印业务中,收受对方回扣金额或礼品:A)1,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

 

3

3

2

2

1

4

学籍管理中发生权力与利益交易:(1) 出具虚假的学籍成绩证明。

(2) 制作、伪造虚假的学籍证明和学历证明。                                                  

1

1

 

(四)教学保障 

序号

                 项

1

非设备原因,造成校园内、外网不通4小时以上或指定应转播、广播而未能转播、广播:

1)因人为因素,造成校园内、外网不通达4小时,或局部转播、广播而未能转播、广播。

2)因人为因素,造成校园内、外网不通达4小时以上,或全性转播、广播而未能转播、广播。

 

3

 

2

2

人为因素造成铃声不正常,影响教学或考试。

3

3

广播设备不正常,影响英语听力考试:(1)及时补救。

2)不能补救。

3

2

4

教室管理:

1)已到上课时间,实训教室等教学场所仍未打开达10分钟以上。

2)未经教室管理部门同意,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

3)使用公用教室后未安排人员打扫和整理,影响教学或考试。

4)多媒体、语音、计算机等专用设备维护、管理不善,使教学活动无法正常实施。

 

3

3

3

3

5

后勤部门接到供电、供水部门停电、停水通知未及时通知教务和网管部门,造成影响正常教学后果。

 

3

6

因维护、管理不善,造成院内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教学工作:(1)6小时以内。

                                                       (2)6小时以上。

3

2

7

教学用品供应:(1)采购不合格的教学用品,影响到教学工作。

2)采购不合格的教学用品,影响到教学工作,并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

3)在采购教学用品中,收取或索要礼品或钱财:(A)300元以下。

                                                         (B)300元以上。  

3

2

2

1

二、学生教育与管理类事故

(一)学生教育

序号

                 项

1

在课堂或与学生交往中,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与师德师风相悖的言行。

1

2

1)不尊重学生人格,故意讽刺、挖苦学生或学生家长。

2)污辱学生人格,故意讽刺、挖苦、辱骂学生或学生家长,造成学生心理伤害,严重影响学声誉。

2

 

1

3

1)管理人员擅自取消班会或校会,不参加学组织的大型活动。

2)管理人员擅自不参加学组织的大型活动,且学生组织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的。

3

2

4

1)违反教育规定,对学生实行罚款或体罚,造成后果。

2)教唆学生对其他学生进行体罚。

3)对学生实行罚款、体罚、殴打或教唆学生对其他学生进行体罚、殴打,造成严重后果。

3

2

1

  5

未经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停止学生上课,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3

 

(二)学生管理

序号

                 项

1

经学院安排,要求承担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而无故不承担者。

2

2

1)漏报班级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2)报班级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3

2

3

在学生评优、申报生活困难补贴、毕业推荐中提供虚假成绩、材料的相关人员

2

4

1)汇总、上报学生考试成绩有误在5人次以上,且造成后果。

2)故意伪造后汇总、上报学生考试成绩。

3

1

5

未经批准:(1)擅自组织或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强行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活动费、材料费或其他费用。

3

2

6

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1)向学生家长兜售商品或推销保险等商业行为。

2)利用生日、教师节或其他节假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或索要300元以下贵重礼品(含现金)。

3)利用生日、教师节或其他节假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或索要300元以上贵重礼品(含现金)。

4)利用招生、毕业推荐等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或索要300元以下贵重礼品(含现金)。

5)利用招生、毕业推荐等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或索要300元以上贵重礼品(含现金)。

2

 

2

 

1

2

1

7

在学生考试中:(1)监考老师使用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2)参与学生考试舞弊的。

3

1

8

私自挪用学生代管款项或占用应退而未退的代管款项,为私人谋利。

1)数额在1000元以下。

2)数额在1000元以上。

 

3

2

9

因工作失职,可预见而未采取防范措施,在教学活动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1)造成学生人身轻微伤害事故的。

2)造成学生人身等级伤害事故的。

 

3

1

 

 三、行政系统及后勤服务保障类事故

(一)事务管理工作 

序号

                 项

1

违反招生、就业推荐工作纪律,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1

2

由于疏于治安、消防、后勤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造成学生一般伤害事故。

2造成学生等级伤害事故。

2

1

3

无正当理由,拖延发放师生员工的工资、院内津贴、各类补贴、奖学金等。

3

4

因工作疏漏,发生职称评定、工资调整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差错。

2

5

违反保密纪律,泄露重要会议(人事安排、机构调整、财务计划、职称评定等)内容。

2

6

因管理疏漏,导致新学期开学、报到、注册等学院重大活动无法按时正常进行。

2

7

因工作疏漏,遗失重要文件、档案、资料、经济合同。

2

8

各类值班人员无故缺岗,造成后果。

2

9

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开放各类图书资料室。

3

10

任何时间在校园内参与任何形式赌博的。

2

11

工作时间内进行股票交易或做其他私人事情影响正常工作

3

12

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学规定出席的各项大型活动。

3

13

因管理疏漏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1)造成10000以下的经济损失。

(2)2)造成10000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3)造成50000以上的经济损失。

 

3

2

1

 

(二)内务文书工作

序号

                 项

1

因资料、会务准备等工作的差错,影响院内外重要活动(会议)进行,造成后果:

1)影响到内重要活动(会议)的进行。

2)影响到上级交办、外重要活动(会议)的进行,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3

2

2

应按时上报的各类文件、材料(含行政、财务、人事、教学、基建等),没有及时上报,造成影响和后果。

 

2

3

为他人鉴证不实材料。

2

4

印章、票据等因管理疏漏,造成后果。

2

5

因工作疏漏,造成档案缺损、重要文件遗失。

2

6

毕业生档案不全,缺少重要材料或组织人事资料错投、漏投,造成后果。

3

 

)后勤保障

序号

                 项

1

因工作疏漏或接报修单两天以上没有及时维修,造成师生员工人身伤害。

1

2

在正常就餐时间内,食堂无伙食供应50人以上。

3

3

因检查、督促承包食堂卫生工作不力,发生上级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或食物中毒事故:

1)上级机关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 

2)发生3人以上群体食物中毒事故。

 

2

1

4

按计划应完成或合同规定应完成的维修、基建项目,执行部门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到学院工作。

 

2

5

各类设备维修超过一周时间,影响到学院的正常工作。

1)时间超过,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2)时间超过,并造成严重后果。

 

3

2

6

学院及教学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差,未能按规定清扫和整理,造成不良影响。

3

7

因保养、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造成两辆以上车辆不能正常运行。

3

8

事先已通知安排,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出车2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工作。

3

9

(1)接到电话分机维修通知,在6个工作小时以内没有修理。

(2)因人为管理、维护不善,造成学院对外通讯中断6小时以上。

3

2

 

(四)安全生产工作

序号

                 项

1

下班后,教职工离岗,办公(作业)场所门窗、电器设备未关,引发事故,造成后果。

(1)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

 

2

1

2

在消防、安全、防洪、防灾等方面,可预见而未采取积极措施,引发事故,造成后果或损失。

1)一般事故。

2)重大事故。

 

2

1

3

消防器材保管不力,造成后果。

2

4

大型活动场所(500人以上)使用时,安全门未打开,疏散通道不畅,造成后果。

2

5

保险箱(柜)存放现金超过规定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

6

违反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

1)造成轻微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下。

2)造成等级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上。

 

3

2

7

专职驾驶员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并造成后果和损失。

1)负有次责,并造成学损失。

2)负有全责,并造成学损失。

3

2

 

 

附件3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责任事故处罚标准表

一、在编教职工

事故等级

         

3

1)事故责任人扣当月津贴300元。(2)由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

1)事故责任人扣当月津贴600

2扣发全年全部教学质量奖的20%

3)在部门范围内通报批评。中层干部在院务会上通报批评。

4)取消参加当年的各类评选优秀资格。

5)在当年学的各类任职资格及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

1

1)事故责任人扣当月津贴1000元。

2)扣发全年全部教学质量奖的70%

3)取消参加当年的各类评选优秀资格。

4)在当年学的各类任职资格及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称职。

5)学院办公室行文院内通报批评。

6对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好者,可暂时调离原岗位或待岗。

7)情节特别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另按学院和民航局有关相应条例处理。

 

二、派遣制教职工

事故等级

         

3

1)事故责任人扣当月津贴200元。(2)由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

1)事故责任人扣当月津贴300元。(2)扣发全年应得其他收入的20%

3)在部门范围内通报批评。

4)取消参加当年的各类评选优秀资格。

5)在当年学院的各类任职资格及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

1

1)事故责任人扣当月津贴500元。

2)扣发全年应得其他津贴性收入的60%

3)学院办公室行文院内通报批评。

4)取消参加当年的各类评选优秀资格。

5)在当年学院的年度任职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

6)劳动合同期满,可以不再续聘。

7)情节特别严重、认识态度不好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人员

事故等级

         

3

1)事故责任人当月罚款100元。2)由部门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

1)事故责任人当月罚款200元。2)在部门范围内通报批评。

1

1)事故责任人当月罚款400元。2学院办公室行文院内通报批评。(3)即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