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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诞生记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9-11-02

2019年8月14日,是我院依法自主办学历史上的重要日子,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按照教育部要求,《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经上海市教委审查通过,并于当日生效实施。

 

高校章程是大学的“宪章”,是大学的最高行为规范。为促进学院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我院积极推进章程建设工作,于2016年10月正式启动了章程的建设工作,先后历时3年,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批、党委会审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核,上海市教委核准通过后,最终形成了八章、六十三条的《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学院章程共八个部分:序言,主要内容是学院历史沿革、办学方向、定位及发展目标;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学院性质、地址名称、办学内容、权利及义务;第二章“教职员工”,主要内容是教职员工构成与管理、权利及义务;第三章“学生”,主要内容是学生的权利及义务;第四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主要内容是学院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其相关职责;第五章“外部关系”,主要内容是学院对外交流及信息公开情况;第六章“财务、资产、后勤”,主要内容是学院经费来源、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工作;第七章“标识文化”,主要内容是学院院训、院标、院徽内涵;第八章“附则”,主要对章程其他事项进行了规定。

 

回顾此次章程的制定过程,学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要求,遵循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讨论并反复修改论证,努力使章程制定成为学院凝聚各方共识、促进科学管理、增进校园和谐的过程,使章程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主要历经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周密部署,加强领导

2016年12月,经研究,学院成立了以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教育部、市教委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各类章程制定学术资料、经验资料,了解章程制定的基本程序、基本要求和主要建设内容,筹划章程建设思路。

 

领导小组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明确安排,按照民主求实、开拓创新、依法办事的原则和精神,推进章程的起草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认真起草,数易其稿

学院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多位教师专家参与章程起草的指导咨询工作,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院特色,分析学院实际,针对社会对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统筹谋篇布局,认真撰写文字。期间,工作小组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章、各类已制定章程和章程建设学术资料,调研各高校章程制定的先进做法,夯实了各方面的基础。

 

从2016年10月开始,工作小组在广泛调研、类比其他高校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章程在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遵循了合法性原则。权限法定、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院章程体现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对学院重大基本问题做出了科学权威的规定,统领学院内部管理体系,正式出台后,将对学院各项管理工作有普遍约束力。二是遵循了特色化原则。从学院实际出发,体现文化底蕴,彰显职教优势、突出行业特色。

 

三、广泛征询,集思广益

学院章程初稿形成后,工作人员在院领导指导下,先后主动联系各专家并召开多次研讨会,完成起草修改学院章程的任务,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章程制定的流程开展进行。

 

 2016年12月27日,院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召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向学生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学院五个专业教学系的学生代表们参加了会议。

 

2016年12月28日,院章程建设工作小组召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向学术委员会征求意见座谈会。与会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会前做了充分准备,对《学院章程(草案)》进行了仔细研读。代表们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就学院管理组织机构、师生权利义务、学院标识文化、教科研工作等方面,对章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就相关涉及学院重大职责的条款进行了细致解读。

 

工作小组根据所征意见建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实际,对章程的框架结构、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整和完善,形成了形成意见征求稿。

 

四、多方审议,形成共识

2017年1月3日,学院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到会67人、实到会58人,出席率达到审议重大规章制度的表决要求。大会就学院章程进行了审议,对章程的起草、修改及征求意见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大会做了细致说明。经教代会代表举手表决,学院章程获得了全票通过。

 

2017年1月16日,学院召开院长办公会,与会领导在充分研究与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审议通过学院章程。

 

2017年2月14日,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会议听取了学院章程制定的主要过程、经过的主要程序和学院章程的基本构架及主要内容。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要求办公室根据民航局、教育部有关要求和程序上报申请核准。

 

2017年9月,民航局人事科教司口头反馈了学院章程的审核结果,原则同意学院章程的主要内容,并对序言部分提出了修改意见。学院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根据相关建议对学院章程序言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在表述上更加简洁明了。

 

2017年10月17日,学院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部分内容的修改稿,要求办公室向民航局重新上报学院章程的电子文稿,待批复同意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上报教育部,申请核准。

 

2017年11月16日,学院所拟《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稿)得到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复,审核通过。

 

2017年11月27日,学院章程按规定上报教育部申请核准。

 

2017年12月1日,教育部正式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单,根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意见,委托上海市教委代为受理并核准我院章程。

 

五、核准通过,公布章程

2018年3月14日,根据教育部意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稿)提交上海市教委核准。

 

2019年8月14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批复》(沪教委法〔2019〕15号),我院章程正式被核准。

 

有了好的章程,关键在于执行。学院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文:党办 吴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