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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第二次公告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6-05-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对近两年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第一次流标,现拟进行第二次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2、服务内容:负责我院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不包含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内容)

3代理期限:两年

二、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及相应经营范围资质;

2、具有中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3、具有完善的服务流程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制度;

5、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具有相关高校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成功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基本要求:

1、负责组织专家对经学校招投标工作管理部门确认的部分进口设备、大型设备及软件开发和服务类项目进行相关论证工作;

2、收到我校相关采购招标代理需求后,编写、制作招标文件(包括分包等各项工作),并经学校确认后即组织招标;

3、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对校方技术方案进行保密,并负责对外解释工作或组织答疑会;

4、预审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5、组织开标和评标等工作;

6、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向学校纪委和采购部门各提供一套完整招标过程文件;

7、向学校提供货物、服务项目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及设备采购基本操作方面的咨询服务;

8、向学校提供招标文件购买价格及针对中标单位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标准(优惠率)。 

四、报名文件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需有财政部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文件须按以上(1)—(5)的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报名时递交。

备注:以上(1)—(2)须按投标文件的格式填写完整,(1)-(5)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携带(3)—(5)原件以备查验,所有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9:30~16: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实验楼307B 刘毓老师

(3)联系电话:3469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