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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民航院〔2019〕138号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面试专家库管理办法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9-12-03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建立高素质的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提高学院公开招聘质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沪民航院〔2019〕1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专家库组成原则

1、专家库成员是指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

2、专家库成员由行政职能部门领导、系部党政领导及教师代表三部分组成。教师代表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系部推荐且本人自愿。

二、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成员实行聘期管理,聘期原则上为三年。专家库中未涉及的专业领域,需要时可及时增补,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将取消专家资格。

2、学院根据每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情况,在符合要求的专家库成员中随机每次抽取两人。对两次(含)以上抽中但以各种理由不愿承担面试工作的,取消专家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面试专家库成员,应予回避。

1)面试人员为专家库成员的亲属或与专家库成员有经济利益或其他社会关系;

2)面试人员所应聘的岗位为专家库成员所在的部门。


三、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1、学院处级干部及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专任教师;

2、熟悉公开招聘面试相关政策,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学院招聘工作服务;

4、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四、专家库成员工作职责

1、根据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抽取结果准时出席面试工作;

2、根据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招聘程序、招聘标准和评价办法,提出评审意见,推荐拟聘人员;

3、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有关招聘面试评分等情况保密;

4、对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五、其他

(一)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

(二)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