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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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10-29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办201553号﹚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执行情况,编制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编制部门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一、概述

本年度,学院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院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院2014年9月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由院长亲任组长,其他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该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该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发挥了统筹推进、协调监督作用。

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单纯依靠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力量是不可能完全做好的,因此,学院形成了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小组监督,学院办公室牵头,院内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自执行并落实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建立起了自上而下、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

学院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学院建立起一支兼职的信息员队伍,各部门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志兼任信息员,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和上传需公开的信息。通过培训和自觉学习,信息员们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按照本年度公开的重点环节和操作要点,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岗位职责。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院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党务、院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和便民的原则,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阳光治校。2014年, 

学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航院〔2014〕82号)、《关于印发<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沪民航院〔2014〕82号),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的事项在信息公开时做到程序明晰,有章可循。

(三)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

    学院将信息公开网(http://xxgk.shcac.edu.cn/)和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shcac.edu.cn/)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充分利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2014-2015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学院全面梳理了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栏目,加大对招生信息、财务信息、物资采购、基建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充实内容,完善链接。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由学院的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和保障,积极提升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的技术防护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二、学院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2014-2015年度,学院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办公自动化平台等媒体以及教代会、公告栏、宣传橱窗、LED电子屏、会议纪要等各类形式对学院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学院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通过座谈会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通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

(二)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及相关数据

    1.教职工招聘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国家及民航局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学院于2014年12月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门户网站正式公开发布《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招聘公告》,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教职员工的招聘对象及条件、相关开展招聘工作办法,招聘人员的待遇等。此后根据前一段招聘工作实施情况对招聘公告加以修改,于2015年3月公开发布《关于再次发布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公告的通知》,重新确定本年度招聘人数为35名。根据招聘工作的推进进程,学院分别于2015年2月、3月、4月公开发布关于发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拟聘人员公示的通知,三批拟聘人员共计34人全部按程序予以信息公开和公示。

2.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充分利用学院网站、招生宣传手册、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主动公开学院的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学资助奖励政策、办学地点、咨询网址及监督电话等招生政策及招生信息。除普通招生外,学院还制定了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如:空乘、空保专业的招生条件、考试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等。

2考试资格公开。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面试合格名单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3录取信息公开。录取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基本做到了完成一个省份录取工作,考试即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4考试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招生录取期间,院开通3部咨询电话,发放招生宣传资料近16000份,在阳光高考网络平台、省市报纸等媒体进行近17次公开宣传,学院招生宣传展板进校园有200多所,参加现场及网络咨询20次。

5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专门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3.就业工作信息公开

学院通过网站招生就业栏目、学生管理例会、就业指导讲座等渠道,对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办事流程就业需求信息公开实行公开,并将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汇编到《学生手册》,使每位学生对学院就业推荐工作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4.继续教育工作的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公开成人学历教育相关规章制度、招生政策、就业信息及录取信息通过建立网站、飞信群、QQ群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帐号公开发布学院继续教育教务管理、学籍管理相关信息

    5.财务管理信息公开

    学院严格执行财务收费的各项政策,注重加强财务公示,2014-2015年度就以下内容进行了广泛公示:

﹙1﹚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以财务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代表公开报告学院的财务收支状况,接受教职工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2﹚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物价局的要求,对2014-2015学年学院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示。学院纪委常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本年度学院未收到有关违规收费的投诉。

﹙3﹚对学院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每学期通过院务公开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示进行公开。

﹙4﹚对学院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公开。

6.基建、采购信息公开

学院基建、采购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基建工程、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三大类的招投标工作情况。在进行信息公开时,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自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学院公开招标信息及招标结果公告共发布的信息25条,分别是:基建工程招标14条,货物采购10条和服务采购1条。

7.教材采购信息公开

根据协议,2014-2015学年学院一年级学生的教材采购供应商为上海建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二年级学生和中专高复班的教材供应商为上海金地图书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承诺以总书款的8折供货(代购特供教材除外)。一部分特供教材,技能考试(计算机)系列教材无折扣,一部分特供教材一般是以总书款的8-9折购置,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应供应商供书或学院自购。根据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购买教材必须做到明折明扣,回扣必须全部返还学生。因此,学院在购买中高职教材时,直接以折扣价让利给学生,没有收取任何回扣款。截止2014年11月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所有的中高职教材总额折后价为1145897.08元(中专为高复班教材),截止2015年5月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所有的中高职教材总额折后价为561846.48元。根据协议,学院校本教材印刷外包业务供应商为上海神龙印刷厂和上海新京印刷厂。根据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办公室的要求,校本教材印刷费用由学院承担。

    8.学生工作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信息公开的操作要求,通过校园网公布、公告栏、情况通报等多种渠道,对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和管理、奖励处罚办法、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有关政策和制度进行公示和介绍,对学生的评奖评优进行公示,以保证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学生管理的有关情况。

    9.工会、纪检监察信息公开

    学院工会每年分2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向教代会代表对学院相关政策、重大决策及信息等进行公开通报,做到了透明、公开。利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中的“院务公开”、“通知公告”和“职工之家”等相关栏目,对提交教代会审议的相关材料、各部门涉及人财物的重大事项和教职工文体活动情况,以及需要向广大教职工公开的事项,对内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和公开。2014年底,纪委办公室新开设信息公开栏目,主动面向社会公布了招生、基建、教务工作等重点领域的信访投诉热线电话,并开设了专门的信访投诉邮箱,进一步促进学院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院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学院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尚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举举报,也未发生针对有关学院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在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略有偏差,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有个别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等。以上问题都是学院将在下一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为此,学院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一)加强宣传,深化认识

要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到学院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依章办事、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二)强调落实,重实效讲规范

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细化分解有关工作,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做到责任明确,并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起一支稳定性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团队,建立起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信息员的工作考评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充实内容,提升服务

依托学院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尤其针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财务、物资、基建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学院要积极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要求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网上办事等子栏目的建设,通过完善充实内容,加强网络互动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和信息公开网http://xxgk.shcac.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 联系电话:64571423  3469322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29日